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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竞争的产生而出现的不当行为,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最早见于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规定:“凡在工商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将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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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竞争的产生而出现的不当行为,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最早见于1883

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规定:“凡在工商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

当竞争行为。”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将不正当竞争行为定义为经营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

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而律师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主要是指律师或其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

违反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通过不实宣传、诋毁、及低价收费等手段妨碍其他律师律师

务所正常业务的开展,损害其合法权益,扰乱法律服务市场,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律师行业的不正

当竞争与一般市场主体的不正当竞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律师从某种角度看也是市场主体,具有市场

主体的一般属性,但其与一般市场主体又有显著区别,律师不仅有维护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一方当事人

合法权益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正确实施的义务,律师,因此,律师行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

不仅涉及到对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问题,律师询问,还涉及到我国法治目标的实现问题,对律师行业的不正当竞

争问题进行探讨殊为必要。



是规范律师行业秩序的需要

律师行业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部分,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市场规律要求市场主体在

商品交换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公开和效益原则,否则各行其是必然导致混

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和促进平等、公平竞争,朱文辉律师,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 不正当竞争

作为正当竞争必然伴侣,在客观上将引起资源配置背离价值规律,造成资源流向的不合理,

使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 从律师行业来说,律师及律所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无正当理由,以在规定收费标准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的行为是严重背离市场价值规

律,市场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依据其价值进行等价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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